新疆中亚皮毛交易中心
蒜片订单交易SP2703合同上市说明书
交易品种 | 蒜片 |
商品代码 | SP2703 |
交易单位 | 100公斤/批 |
报价单位 | 元/批(不含税) |
上市指导价 | 1360.0元/批 |
交易服务费 | 0.5元/批 |
交收服务费 | 6元/批 |
单边最大订货总量 | 150万批(15万吨) |
单笔最大下单量 | 2000批(200吨) |
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 单边20000批(2000吨) 双边40000批(4000吨) |
涨跌限幅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上市首日涨跌幅为上市指导价的±10%) |
履约订金比例 | 0批<单边订货量<120万批,履约订金比例为20% 120万批≤单边订货量≤150万批,履约订金比例为30% 单边订货量≥单边最大订货总量的90%,交易中心有权继续提高履约订金比例 |
订金阶段提高比例 | 合同上市后履约订金比例为20% 2027年2月1日起提高至30% 2027年2月16日起提高至50% 2027年3月1日起提高至100% |
到期交收月份 | 2027年3月 |
最后交易日 | 2027年3月15日 (2027年3月15日不能新订立存货,只能转让存货) |
交收价 | 最后八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
交收方式 | 提前交收、协议交收、到期交收 |
单账户单边交收量 | 最小交收量300批(30吨) 最大交收量20000批(2000吨) |
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 2027年3月10日 |
入库及仓单注册截止日 | 2027年3月15日(10:00材料上报截止) |
规定交收期截止日 | 2027年3月22日(17:30) |
交收地点 | 指定交收仓库或其他交收仓库(具体见官网) |
质检机构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
交易时间 | 北京时间每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法定节假日以市场公告为准 |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新疆中亚皮毛交易中心交收的蒜片质量要求、术语定义、包装标识、升贴水及增减重规则,保障交收活动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二)本标准适用于新疆中亚皮毛交易中心蒜片商品合同项下标准品、替代品的交收活动,买卖双方交易商、第三方质检机构、交易中心相关执行部门,均应严格遵照本标准执行。
二、术语和定义
(一)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蒜片:特指脱水蒜片,即通过脱水制成的切片,片形大于4mm,经机械干燥制成的蒜片。
1.2 库外蒜脱水蒜片:以大蒜产出季节库外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脱水蒜片。
1.3 冷库蒜脱水蒜片:以冷库库存大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脱水蒜片。
1.4 杂质:通过4mm筛筛上的非蒜片部分,包括:脱落的蒜皮壳,蒜衣和根或其他外来物质等杂物。
1.5 芽片及空心片:系指在加工脱水蒜片中用芽蒜瓣烤制成的芽长超过芽道三分之一或明显空腔、空圈的蒜片。
1.6 不完善片:受各种原因导致的蒜片失去部分使用价值的脱水蒜片产品,包括污染片、损伤片、黑疤片、糖片、带根片、霉变片、烤糊片、虫蚀片等。
1.6.1 污染片:系指附着杂质或明显被异物污染的蒜片。
1.6.2 损伤片:系指因刀伤、挤、压、擦、碰等外力造成的受损片,加工过程中受损变色(颜色呈现褐色、红褐色或红色)面积超过蒜片单面1/2的。
1.6.3 黑疤片:表面黑斑面积占单片面积20%以上的蒜片。
1.6.4 糖片:大蒜储存不当发生糖化变质后加工制成的蒜片。
1.6.5 带根片:系指脱水蒜片带有未去净根的蒜瓣制成的蒜片。
1.6.6 霉变片:呈现发霉、腐烂或者变质的蒜片。
1.6.7 烤煳片:烘干烤制过程中因温度过高导致色泽焦深、明显异于正常成品的蒜片。
1.6.8 虫蚀片:指被虫类蛀食啃咬,或表面附着虫尸、虫类分泌物的蒜片。
1.7 筛下物:系指脱水蒜片中通过4mm标准筛的筛下物。
1.8 板结片:蒜片相互粘连、结块,徒手无法轻松分离,且粘连数量达三片及以上的蒜片,判定为板结片。
1.9 体积系数:每100克产品在量筒中经过震动堆实后得到的恒定的体积数,用“毫升/100克”表示。
三、蒜片交收质量规定
(一)蒜片质量指标要求
表1
项目 | 指标区间 |
色泽 | 蒜片固有色泽,白度值≥40 |
形态 | 片形完整,大小均匀,横径≥4mm |
不完善片 | 不完善片≤10%,其中糖片、黑疤片、霉变片、虫蚀片、烤糊片≤5% |
破碎程度 | 4mm筛下物占比≤15%,6.7mm筛上物占比≥65% |
板结片 | ≤2% |
杂质 | ≤3.0% |
二氧化硫含量 | ≤30mg/kg |
菌落总数 | ≤500000cfu/g |
1.标准品质量要求
表2
项目 | 指标区间 |
体积系数 | ≤145ML/100g |
芽片及空心片 | ≤0.5% |
水分 | ≤9.6% |
满足(一)中表1和表2的质量要求为标准品。
2.替代品质量要求
表3
项目 | 指标区间 |
体积系数 | ≤170ML/100g |
芽片及空心片 | ≤15% |
水分 | ≤9.8% |
满足(一)中表1和表3要求的蒜片,交收价贴水8%。
(二)其他指标升贴水要求
1.杂质(结果保留1位小数,四舍五入):
3.0%<杂质≤5.0%,超出3%的部分按1.5倍扣除交收重量;杂质>5.0%不允许交收。
2.不完善片:10%<不完善片占比≤20%,超出10%的部分按1.5倍扣除交收重量,不完善片>20%不允许交收。
3.标准品水分:9.6%<水分≤11.5%,超出9.6%的部分按2倍扣除交收重量,水分>11.5%不允许交收。
替代品水分:9.8%<水分≤11.5%,超出9.8%的部分按2倍扣除交收重量,水分>11.5%不允许交收。
4.微生物指标:500000cfu/g<菌落总数≤1000000cfu/g,交收价贴水7%;菌落总数>1000000cfu/g不允许交收。
四、包装
采用行业内常规、全新未使用、规格一致的编织袋,编织袋内加塑料袋或复合薄膜袋(包装物重量不得超过550g),编织袋无明显破损。
五、附加说明
本标准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新疆中亚皮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新疆中亚皮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